闽科企金〔2015〕3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69号)的要求,现将2015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国科发计〔2015〕69号通知附件二“2015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1),抓紧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开展申报。 二、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统一申报。项目申请单位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按国科发资〔2015〕69号文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并在线填写申报材料,网上提交项目申报书后打印纸质材料,与附件装订成册,经设区市科技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推荐上报。 三、申报面上项目类别的,其中产业化环境建设项目因国家择优给予国拨经费支持,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请书一并上报;产业化示范项目因国家以示范、引导为重点,只需上报项目申报书。申报重大项目类别的,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请书一并上报。 四、设区市科技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审核申报材料后,于2015年4月28日前出具推荐函及《推荐2015年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推荐上报。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项目申报材料由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管理中心受理。 联系人:林铭,联系电话:0591-87304750。 柯春煌,联系电话:0591-87808097。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4月3日 |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5-04-07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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