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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4-03 00:00:00   来源:   

闽科星〔2015〕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69号)要求,现将我省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围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进行组织实施。重点支持先进成熟适用的新产品、技术、农艺等在大面积推广应用前的技术示范项目和市场前景广阔、能带动农民创业,实现增收致富、能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业项目,在申报内容上要突出体现星火计划“科技创业、技术示范、职业培育、惠农富农”的宗旨,请有关单位按照科技部国科发资〔2015〕69号文具体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二、申报项目所涉及的产业应为我省具有资源、环境和产业基础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农业科技园区确定的重点产业,在全国具有一定地位和影响。已获得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再推荐。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金融、商业和社会道德信誉,较高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以及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和资质。鼓励高校院所作为项目技术支撑单位,与企业联合申报。

四、重点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具体推荐数见附件1。每项重点项目可申请中央财政经费为60万元至100万元。引导项目各地原则上可从2014年省级星火项目及2015年拟立项省级星火项目中遴选,引导项目无中央财政经费支持。

五、重点项目须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引导项目只须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请各有关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组织和审查,并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重点项目推荐简表(见附件2)报送我厅星火办;2015年5月4日前将推荐函、重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引导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寄送到我厅星火办,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87884327@163.com信箱。

六、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对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各申报单位应按论证意见修改后,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域名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科技部申报通知与表格模板在福建星火网(www.fjsp.gov.cn)下载。

联系人:陈 0591-87808952

林家生 0591-87882043

陈志群 0591-87883049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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