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出台政策鼓励民营企业缴交住房公积金
2014-07-07 10:21:00 来源: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城镇化发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委办发〔2014〕6号)精神,我市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鼓励民营企业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从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对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且缴交人数达到职工总数50%以上的民营企业,对企业承担部分由所在地的市(县、区)财政给予30%补贴,但最高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50元。同时,加大对民营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从2014年1月起对外来务工人员在城郊或开发区、工业园区周边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给予优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给予贴息,贴息额度原则上按照申请人上一年度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的30%以内给予三年补贴,但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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