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省级平台服务商城需求大厅优质机构政策资讯活动广场专家咨询关于平台
关键字: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资助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2014-12-03 08:57:00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根据《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办法(暂行)》,现就申报2014年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申请后补助金额

申报对象为附件1所列的企业,包括今年新命名的第5批省级创新型企业101家和已命名的3家申报后补助的省级创新型企业。请申报企业按表中所列后补助金额申报。厦门市所属企业的申请办法及后补助金额由厦门市科技局确定安排。

二、资助条件

(一)申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结题项目。

(二)企业自2011年以来必须取得以下一项成果(同期取得多项成果的,选其中对本企业发展影响最大的一项成果申报;不资助已申报并获得补助的创新成果项目):

1.省级三等奖以上科技成果,包括国家、省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

2.自主知识产权,包括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新药证书、临床批件、三类新型医疗器械注册证、农药或兽药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以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至少4项以上);

3.国家重点新产品和列入我省的首台套产品;

4.主持或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或主持制定的省级技术标准;

5.自建或共建的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和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

三、申报要求与程序

(一)企业申报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设区市科技局为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申报,并对其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后推荐。

(二)后补助项目不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资金专账管理,用于企业后续研发活动。

(三)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方式。企业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在线填报《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申请书》,提交给推荐单位进行网上审查并予推荐。通过推荐单位审查的项目,再由申报企业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申请书》,并附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逐级签章后由推荐单位汇总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四)创新成果证明材料是指申报后补助项目的创新成果的印发文件、奖状(牌)、证书等。网上申报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的扫描件,申请书中应附上相应的复印件。经审核合格的创新成果予以补助。

(五)请推荐单位汇总、审核本地本部门申报材料,并于1126日之前寄达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福州北环西路108号科技大厦)。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中川电话:059187863498

 

 

附件:

1.申报单位名单及申请后补助额度表

2.2014年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资助计划项目申报代码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41118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关于组织定向申报产业技术重大研发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2014年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三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    6.18虚拟研究院机械装备分院
电话/传真:0598-5831286 5831298(沙县) 0598-8915168
地址:三明高新区金沙管委会大楼一楼(沙县) 邮编:365000
[闽ICP备15016772号-4]



福企网公众号

海西智造公众号

工业机器人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