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计〔2014〕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办法》(闽科计〔2014〕22号),启动2014年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不含计划单列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开展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工作,并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13〕10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的通知》(闽科高函〔2014〕64号)文件备案的孵化机构。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选择相应的指南代码网上填报《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
2.设区市科技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进行核实后,出具推荐意见,并提交设区市政府(或科技局)或省直部门已补助(或承诺补助)40%以上新增孵化用房补助的证明文件(同时扫描上传到项目管理系统)。通过推荐单位审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申请书》一式2份,逐级签章。
3.省科技厅将按照《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办法》规定进行审查核实并会同省财政厅下达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通知。
4.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推荐时间为2014年9月28日至10月15日(推荐截止)。推荐单位在10月20日前将项目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各一式两份寄送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5.申报单位提供的有关申请、证明材料应真实可靠。经核实,如属弄虚作假的,追回补助经费,并视情况进行必要的处置,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获得补助的孵化器纳入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体系,并参加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
三、联系方式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旭肖雪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611号高新技术创业园主楼906室
电话:0591-87645581 87645522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
联系人:赵伟伟
电话:0591-87881686
附件:
1.2014年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2.2014年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项目申报代码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