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计〔2014〕30号
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的意见》(闽科计〔2014〕10号),我厅决定今年先在以往已验收结题的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遴选部分优秀项目,开展滚动资助计划项目试点,以推动我省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的成长,为承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重大计划项目领军人才的培育打好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资助方式
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内容应是前期项目的延续,研究内容属于应用基础研究,或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应用前景,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具有重大意义,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本批项目采取“定向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咨询、行政决策”的方式,从已验收的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以下简称“杰青项目”)遴选优秀项目及完成人(名单见附件1),开展滚动资助。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应为2009年以来已结题验收的省杰青项目负责人,今年6月1日未满42周岁。
(三)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研(包括拟立项)的科技重大专项专题项目、科技重大项目。
(四)申报项目的研究起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1日。
(五)项目经费预算要科学、合理,本批项目经费不用于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鼓励用于材料、测试和学术交流等。每个项目申请科技厅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应由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自筹解决。
(六)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 在填写“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中,要说明拟开展的研究内容与前期完成项目的延续关系,明确表述预期科技成果对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作用,或产业化应用前景的情况。
2.在填写“实现本项目预期目标已具备的条件”中,要对前期完成的省杰青项目主要成效和意义进行凝练和总结;对所依托科研团队或科技创新平台的研究领域特色、主要科研成果进行表述。在“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业务简历”中对项目负责人的主要创新性工作、重要专利及产业化情况、科技成果和获奖情况、主持和参与科研项目情况,以及近期发表的重要论文国内外评价、引用及应用情况进行表述。
3.请在申请书“其他附件”栏目上传已结题的省杰青项目研究工作总结电子文档和验收意见扫描图片或PDF文件。
三、项目申报程序和时间
项目申请者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选择“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滚动资助计划项目指南代码,在网上填写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网上审查和填写意见后,由省直主管单位、高等院校、中央在闽单位负责,归口审核推荐申报,不得跨部门推荐。
项目网上申报、推荐时间为2014年8月1日至9月10日;各推荐单位于9月15日前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以及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寄送我厅基础研究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我厅拟于9月底举办项目分组专家咨询会,请申请者准备好1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