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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3-08-22 10:41:00   来源:   
 

闽科政〔20137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 火炬计划 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3528号),见附件1),请你们按照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附件2)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我省科推荐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类型及项数如下:公开招标项目2项,面上项目5项(其中经费支持项目3项,自筹经费2项),出版项目1项。

二、申报项目根据具体研究内容和经费情况自主选定项目类型。每个单位推荐的各类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申报单位应是法人单位,申报负责人限1名,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在研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期结题的不能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三、请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择优推荐。对需提供配套或自筹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在申请书中作出同意自筹或配套资金的书面承诺。

四、项目申报均需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统一申报(域名http://program.most.gov.cn)。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并打印申请书,经承担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申报函(须列出项目清单)和申请书(16份,均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报送至省科技厅,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fgc@fjkjt.gov.cn

五、省科技厅将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项目汇总后进行统一评审,确定最终报送科技部项目名单和材料。

六、各申报单位网上推荐和书面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9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人:福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庄花  林海萍

    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82060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 新产品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科技惠民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计发〔2012911号)

2.2014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3812

 

 

附件1

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

国科发计〔20135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总体部署,为切实组织好2014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各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2014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中心”,域名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

(一)申请单位操作流程。

1. 注册。申请单位需要在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 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在网上认真填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部门。

(二)申报部门操作流程。

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登录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受理申请单位电子文档,对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有关文件、数据认真核对、审查。在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的同时,将拟推荐的项目通过申报中心进行网上推荐。

(三)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申报书可从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

申报中心随时公布最新的申报注意事项及工作动态,请及时查询。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010-51292636

传真:010-6852290868528068685290286852339668521776

邮箱:program@most.cn

三、国家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书面申报材料寄送和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139301700。申报单位填报项目截止时间由各项目推荐单位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自行决定。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工作,避免网络拥堵。

四、各单位计划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和协调,严格把关,杜绝项目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特此通知。

 

    

2013718

            

附件2

2014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2014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将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围绕科技和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组织项目,主要是三大类:重大项目、面上项目和出版项目。

 一、关于重大项目

分为公开招标项目、邀标项目和合作项目。

公开招标项目:

1.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问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前有哪些制约,怎样突破关键环节,可行方案是什么)。

2. 全球化的新特征与应对之策(新时期全球化的新特点和新趋势,对我国的影响和对策建议)。

3. 新兴技术发展对经济社会的主要影响(新兴技术发展的大趋势和最新动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如何应对)。

4. 推动科技创业的关键问题(制约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人员、大学生等创业的突出问题和解决办法,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

5. 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具体思路、发展路径及其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科技创新创业如何在此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6. 科技服务业发展研究(分析科技服务业的基本内涵、范围及发展趋势,提出发展科技服务业的重点及措施)。

7. 新时期完善创新政策的方向和重点(国际国内形势对制定创新政策的新要求,目前创新政策还存在哪些不足,推动新时期政策创新的思路和重点)。

公开招标项目的具体研究内容由申报单位拟定。科技部将组织专家进行网上初步评审,对通过网上初步评审的,科技部组织答辩。每个地方和有关部门申报招标项目不超过2项次。

邀标项目,根据国家科技改革发展的需求,由科技部确定选题并邀请有关单位申报。受邀单位须在指定时间内将书面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科技部。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对有能力自筹经费和配套经费开展研究的优先支持。

合作项目,由各地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本部门发展的重大需求,与科技部协商确定选题,参照招标项目的程序进行网上申报。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答辩。每个地方和有关部门申报合作项目不超过1项。合作项目要求各地、部门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二、关于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支持在软科学研究领域自由探索的项目,由各地和有关部门择优推荐。

选题方向:

1.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问题;

2. 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3. 科技发展与改革的重大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面上项目不超过3项,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不超过2项;国务院有关部门不超过3项,教育部不超过10项。

为鼓励更多力量参与软科学研究,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可在上述推荐项目基础上按50%的比例增加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确保申报单位自筹经费落实到位)。

面上项目遴选采取专家网上评审方式,择优选择项目予以立项。

三、关于出版项目

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各地方、各部门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出版。教育部不超过5项,其它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荐不超过1项。

四、申报组织与流程

1.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以下简称归口管理单位)组织申报,科技部不直接受理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

2. 招标项目、合作项目、面上项目和出版项目均需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书,并经承担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归口管理单位。归口管理单位对所有申报书进行审核,按申报选择上报项目,并经领导签字盖章后,将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须列出项目清单)和申请书(一式5份,均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报送科技部。

五、其它事项

1. 申报单位应是法人单位。

2. 申报负责人限1名(合作项目可为2人),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在研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期结题的不能申报。归口管理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

3. 申报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按照有关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填报资助金额。出版项目申报负责人要保证出版的成果没有知识产权纠纷。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负责人3年申报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并通报。

4. 为保证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正式立项前,申报单位或项目申报负责人以及参加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5. 归口管理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要依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申报要求和申报指南,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并签署明确意见。

6. 各归口管理单位要加强研究成果的应用,有价值的研究成果须及时报科技部。

六、联系方式

(一)受理申报。

 科技部办公厅调研室:010-58881822

科技部战略院:010-5888450558884689

    真:010-58884588

电子邮件:kyb@casted.org.cn

(二)材料报送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312室科技部战略院(邮编:100038

(三)软件及网络注册申报咨询。

 科技部信息中心:010-88659000(中继线),5129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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